涟源建县以来财政工作记述

财政是国民经济的综合显示器。伴随着建县而诞生的涟源财政,经历了50多年的风风雨雨,随着全市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强。建县初期,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,财力很不宽裕,1952年全县财政实行统收统支,1953年建立县一级财政,当年收入82.8万元,支出170.4万元,差额由上级拨款补助。1959年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。1962~1968年,年均财政总收入820万元。1970~1978年,涟源经济发展,财政收入增加,9年总收入19081万元,年均2120万元。1979年,税收大头涟钢划出,是年财政总收入1979.7万元,比1978年的3196.8万元下降了38.07%。一直到1985年才回到1978年的水平。以后财政收入快速增长,1989年总收入达到5895.4万元,1994年突破亿元大关。2006年财政总收入达到44796万元(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26637万元)。财政总收入从1953年的82.8万元,到2006年的44796万元,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,它凝聚了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英明决策成果,凝聚了涟源广大“财税人”的心血和汗水。

建县初期到“一五”期间

(1952~1957年)

这一时期的涟源财政状况从建立财政科到正式成为一级财政,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,财政收入稳步增加。文教卫生事业费和行政管理费的支出是这一时期的重点支出。1953年到1957年,国民经济建设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。涟源县正式成为一级财政,实行总预决算制度。按照中央、省、县三级收入分成管理办法,实行“划分收支、分级管理”的财政体制,中央省级财政收入直接上解,地方税收和其他收入留县财政,列入县预算。收入划为固定收入、固定比例和调节收入。支出在固定收入和固定比例分成收入中坐支,不足部分由调节收入弥补。

1952年5月,县内的行政、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首次享受公费医疗待遇,每人每年支出标准为18万元(旧币)。1956年6月全县撤区并乡,建立乡(镇)财政体制,成立乡(镇)财政室。乡(镇)干部的供给列入财政预算。

财政收入:①农业税。1952年全县实行查田定产,为农业税收征收做好前期工作。当年征收入库2367.8万斤(实物稻谷)。②农业税附加。为了加快经济建设步伐,1953年按农业税正税的7%征收农业税附加,与农业税正税一并征收。1957年农业税附加又增加省里附加5%,按12%征收农业税附加。③农林特产税。从1953年开始按农业税征收总额的3%,与农业税合并征收。农业税的入库结算方法:1952年、1953年以户为单位,由村组织交纳按户结算;1954年以互助组为单位,采取“集体送粮,分户过磅,专人负责,按户结算,先征后购”的办法;1955~1957年,由初高级社进行“统一提交,统一结算,分户找补”的办法结算。④工商各税:1953年全县完成工商各税62.6 万元,主要是屠宰税完成了56.5万元,占整个工商税的90.3%。其次是牲畜交易税完成 3.9万元。房产税完成2.4万元。1956年,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,工农业生产发展较快,当年工商各税征收入库104.5万元,比1955年增长44.9%,比1953年增长66.9%。1957年工商各税入库111.6万元,比上年增长6.8%。⑤企业收入:1953年创办蓝田印刷厂和新大锅厂,1955年又增加新光机电厂,1954年帐面上的企业收入首次出现1000元,1955年达到3.5万元,1956年5.7万元,1957年比1956年增长10.4倍,达到64.7万元。

财政支出:1953年,财政由报账制供给型转为财政预算型,财政预算资金的安排主要是加快发展经济建设事业和文教卫事业,兼顾一般。1953年到1957年财政支出的重点是文教卫事业支出,1953年该类支出69.3万元,1954年94.5万元。其次是行政管理费支出,1953年该类支出62.8万元,占总支出的36.9%。然后才是经济建设类支出,1953年此类支出占总支出的1.3%。

“大跃进”和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

(1958~1976年)

这一时期因为经历了“大跃进”和“文化大革命”两个运动,财政状况也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而变化,它如同经济形势的晴雨表,反映了同期财政收入图表的增减变化。

财政管理体制在这一时间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了7次调整。1958年进入“大跃进”年代,根据国务院颁发的“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”,涟源实行“以收定支,五年不变”的财政管理体制,仅执行了一年。1959年改为“总额分成,一年一定”的财政管理体制,县里的各种收入均为全县的总收入。收支预算确定后,以支出占收入的比例进行坐支,年终决算以后进入下一年的“再定”。1963年,国民经济实行“调整、巩固、充实、提高”的方针。为加强财权的集中管理,仍实行固定收入加调剂分成收入的办法。1964年又改为“总额分成”的财政体制,分成比例一年一定。这一体制一直执行到1970年。1971年“四五计划”期间,财政体制采取下放措施,实行“定收定支,收支包干,保证上交,结余留用,一年一定”的财政体制,并连续执行了5年。1976年又改为“定收定支,收支挂钩,总额分成,一年一定”的办法,扩大了县级财政的管理范围,增加了地方的机动财力。

财政收入:从1958年到1976年的19年中,全县财政总收入为23627.6万元,年平均收入1243.6万元,且呈波浪式起伏状态。1958年、1959年为一个阶段,这一阶段的财政总收入上升很快,1958年为432.6万元,比1957年增长97.2%。1959年又上升到1269.3万元,比上年增长1.9倍。由于“大跃进”的失误,从1960~1968年财政总收入进入下降“冬眠”期,1960年财政总收入下降到1057.4万元,下降16.7% ,1961年再下降到682.5万元,比上年下降35.5%,比1959年下降46.2%。这种年财政总收入600多万元的状况一直持续了3年。1964年贯彻国民经济实行“调整、巩固、充实、提高”的方针,财政总收入有所提高,当年实现财政总收入809.6万元,比1963年增加18.7%。但由于3年“苦日子”带来的困难实在太大,“恢复期”也很长,1965年到1968年的4年中,年财政总收入在800多万元徘徊不前。1969年“抓革命、促生产”收到了一定成效。年财政总收入开始上升,当年实现财政总收入1026万元,比上年增长 16.5%。从1969年到1973年的5年中,年平均增长21.4%,1973年达到2227.4万元。但是1974年财政总收入再度下降到1793.6万元,

比上年减少433.8万元,下降19.5%。1975年略有回升,年财政总收入1997.8万元。直到1976年才又恢复到1973年的水平,达到2249.1万元。

财政支出:1958~1960年“大跃进”时期,财政支出向经济建设重点倾斜,3年基本建设支出总额达1770.6万元,占同期财政总支出2424.2万元的73%。1961年为了维持已经建设起来的经济建设规模,仍然对经济建设投入了555.3万元,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66.1%。因“大跃进”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,导致财政总收入大幅下跌,直接影响到财政支出。无奈之下,只好关、停、并、转压缩12家企业。1962年的财政总支出由1961年的841万元下降到397.3万元,经济建设支出也由1961年的555.3万元,减少到84.5万元。1963年再减少到61.6万元,这主要是保证文教卫生和行政管理的人头经费和日常运转所用。1964年,经济状况有所好转,经济建设支出增加到102.5万元,1966年增加到225.3万元,到1976年的11年中,对经济建设的投入增长比例都控制在很少的范围内,到1976年对经济建设的投入也只有358.6万元。

国民经济恢复期间

(1977~1993年)

“文化大革命”结束以后,全县的社会秩序趋于稳定,工农业生产进入稳步发展时期,财政收入连年增加,1977年财政总收入2468.8万元,比1976年增长9.8%,1978年比1976年又增长12.95%。1979年娄底镇划归娄底市,税收大户涟钢也随着划转,总收入基数降至1979.7万元。到1993年,财政总收入达到8872万元,14年跨了7个千万元的大台阶。

1977年的财政体制是“增收分成,收支挂钩”。1980年变更为“划分收支,分级包干,分灶吃饭,一定五年”。1985年到1990年执行“定额上交、递增包干、超收全留、一定五年”。1991年实行“收支两条线、一年一定”。1992年和1993年又实行“定收定支,收支挂钩,总额分成(或定额补贴)”。

从1977年到1983年,财政和税务仍然合并为县财税局,这种既要管收入又要管支出的体系,逐渐适应不了改革的需要,暴露出一些弊端。根据国务院的部署,1984年4月财税进行历史上第二次分家,设立县财政局和县税务局。分家以后,县财政局在全县46个乡镇首次建立财政所,同时面向社会招聘102个干部充实到乡镇财政所。1986年,全县8个区(镇)又建立8个区(镇)财政所。这样,从县财政局到区、乡财政所,一整套完善的财政管理机构正式形成。 财政收入:“文化大革命”结束后不久,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,政治稳定,社会安定,国民经济建设步入了正常发展的轨道。全县的财政收入也呈现出逐年稳步增长的形势。1978年全县财政收入首次突破3000万元大关,达到3196.8万元,比1977年增长29.5%。1979年,涟源所属娄底区划归娄底市,税收大户涟钢也随之划转,财政总收入降为1979.7万元,如果剔除涟钢税收大户所交税额,1979年仍然增长8%。1980年财政总收入突破2000万元。1985年突破3000万元,1987年突破4000万元,1989年突破5000万元,到1993年财政总收入达到9444万元。4年中跨了4个千万元台阶。

财政支出:从1977年到1993年,全县的财政总支出一直出现大幅上升的势头。1977年财政总支出939.9万元,1978年跨一个台阶,达到1385.1万元,1985年达到2528.8万元,1986年达到3254.2万元,1988年达到4411万元,1989年达到5027万元,1992年达到6030万元,1993年达到7388万元。17年中由于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达不到财政支出的增长比例,1985年县财政首次出现收支不平衡,此后支大于收的现象时有发生。

由于财政收支的变化,对经济建设、文教卫生、行政管理费、净上解支出不得不作出相应的调整。首先是保证净上解支出,尽量保证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,行政管理费支出在单位收入中弥补,逐步调减经济建设支出。19年中财政总支出56204万元,其中净上解支出23205万元,文教卫生事业费23713万元,这两项支出占总支出的83.5%。大力缩减经济建设支出,1977年到1987年的11年中经济建设类支出5727万元,年平均520万元。1988~1990年3年只支出125万元,年平均只有41.7万元,1991年到1993年中,经济建设支出为零。

财政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期间

(1994~2006年)

这一时期,财政面临了许多重大改革。从财税体制改革开始,接着就是工资改革,财政总支出首次突破1亿元。随着预算内工业企业、商业企业相继退出历史舞台,预算外资金列抵预算内支出。同时开始征收煤炭统征收入,国库券停止发行,财政宏观管理加强,强化国有资产管理,实行工资统发、政府采购、国库集中支付,收取公款消费调节基金。取消农业税,取消“三大”检查。

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进入“全面推进,重点突破”新阶段,全国选定财税体制改革为重点突破口,它是建国以来财税体制改革动作最大的一次。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,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(消费税、关税、铁路和金融部门的营业税、所得税)、中央和地方共享税(增值税、资源税,中央占75%,地方占25%)、地方税(其他的小税种、农业税),并建立国家和地方两套管理制度和机构。成功地实现了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税种、税收、税管的划分,实现了财政“分灶吃饭”。把中央和地方的预算严格分开,实行自收自支,自求平衡的“一级财政,一级事权,一级预算”的新的财政管理体制。

财政收入:新的财政体制实行后,作为县市级的财政收入由于发生体制变化,1994年财政总收入为11865万元,以后逐年增长,1996年突破14000万元。1998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突破11000万元,1999年突破12000万元,2003年突破1.5亿元,2005年达到22568万元,2006年达到26637万元(财政总收入达到44796万元)。财政收入的质量进一步好转,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增加并最终占据主导地位。1999年市政府开征煤炭统征收入。当年收入198万元,2000年收入352万元,2001年收入452万元,2002年收入361万元,2003年收入332万元,2004年收入385万元,2005年收入956万元,2006达到8664万元。

财政支出:从1994年到2005年,全市的财政总支出迅猛增长,1994年支出为10249万元,1999年上升到12145万元,2002年猛增到27404万元,2004年又上升到30595万元,2005年达到39447万元,2006年上升到57895万元。而同期的财政收入远远达不到这个支出数额。为保证支出,除利用预算外资金列抵单位支出、1999年开始征收煤炭统征收入外,国家还利用经济杠杆采取转移支付的办法进行弥补,缩小地区之间的差别。从2001年开始,国家对涟源市进行转移支付,当年解决转移支付资金4478万元,以后逐年增加,到2005年国家对涟源转移支付17454万元,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6688万元,专项转移支付10766万元。

财政管理和监督职能逐渐加强:1994年实行“自收自支,自求平衡”的一级财政、一级事权、一级预算的新财政管理体制后,财政的职能发生变化,不再只注重在收支二字上,而是同时注重拓展和加强财政的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。

国有资产管理:1996年7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“涟源市国有资产管理局”对全市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、审批、立项、确认、产权登记和颁发产权证书。1997年首次对全市128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,总资产达39620万元,其中国有资产26543万元;对71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后总资产106226万元,负债94784万元,所有者权益11442万元。根据国务院的部署,1997年对全市78户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,总资产达133735万元,负债127506万元,所有者权益6229万元。由于该项工作出色,市财政局被评为“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先进单位”。

收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:1996年7月,成立“涟源市收费管理局”,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、专用基金的征收和票据管理,并取消行政事业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各种收费,罚设收入过渡户450个,核销各种票据11184本,收缴各种应缴未缴财政的收费资金1536万元。征收政府调节基金400万元。1997年市人民政府9号文件规定对公款消费收取政府调节基金。年底由市收费局对公款消费进行清查,按消费额的20%收取调节基金,1997年收取13.8万元,1998年征收20.4万元,1999年征收23.9万元,2000年征收25.9万元,2001年征收20.1万元,2002年征收33.8万元,2003年征收40.2万元,2004年征收49.3万元,2005年征收120.7万元。

统发工资管理:2000年7月,成立市财政统发工资中心。2000年12月首批进入统发工资的是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额预算的2188人,2001年进入统发工资的是乡镇20个学区的教师8160人,共10348人。

社会保障管理:1996年市财政局成立社会保障股,1999年与公费医疗办合并,参与全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,到2005年已建立包括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生育、工伤在内的五大险种构成的社会保障体系,累计结余基金1.3亿元。其中6500余人参加医保。20个乡镇卫生院全部改造完毕,2007年共有80.71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。

国库集中支付管理:2003年开始筹建“涟源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”,2005年正式挂牌运作,先后分两批将全市163个预算单位正式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,其中行政单位54个,事业单位109个,两批共撤销帐户353个。总收入4.2亿元,其中行政单位1.37亿元,事业单位2.83亿元。总支出4.5亿元,其中行政单位1.3亿元,事业单位3.19亿元。从而达到了严格执行规范预算管理制度和现代国库管理制度、强化预算约束、加强行政收支管理的目的。

财政监督:从1986年开展税收、财务、物价进行三大检查,到1998年结束。12年中共查出违纪金额9818.5万元,上缴财政3502万元。取消“三大检查”以后,从1999年开始,由财政单独行使监督职能,到2005年的7年中共查处违纪金额3656.5万元,上缴财政1504.3万元。

政府采购和控购监督:2000年7月成立“涟源市政府采购中心”,2003年又更名为“涟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”,加挂“涟源市政府采购中心”牌子,兼任监督政府采购和采购的双重职能。它的工作经历了两个阶段,2000~2002年为第一阶段,它是政府采购的执行机构,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。采购预算资金2205万元,实际资金1992.3万元,节约资金212.7万元。2003年到2005年为第二阶段,它的职能由组织实施拓展到政府采购的监督和管理,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指标事宜,凡50万元以上的单位采购或批量物资、40万元以上的单位或批量服务、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都要进行公开招标,纳入政府采购监督。这一阶段的政府采购预算资金7896万元,实际金额7010万元,节约资金886万元。

涟源市财政从1952年到2006年,经历了54年的风风雨雨,它像一个“晴雨表”,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着。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财政状况正逐步好转,长风破浪会有时。立足涟源看涟源,我们有充分的理由为涟源的今天喝彩;跳出涟源看涟源,涟源人有足够的底气为涟源的明天加油!我们对涟源财政的明天充满信心!